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建设项目有何意见和要求? 2、公众对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公众对该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日内有效(不含节假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