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单位名称: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9-2235708邮箱:skhklh@foxmail.com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31-66570566 E-mail:94734719@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