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七)公示 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和监督电话为:0551-68841046(县委宣传部) 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 西 县 委 宣 传 部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