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县关于做好2016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6-08-11 15:57:32 来源:大同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乡级管理员审核提交给县级管理员审核提交后,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将生成

  资金划拨名单。

  2017年3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4月10日前要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三)资助金发放办法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按照确定的资金划拨名单,直补到学生申请资助时提供的大同县西街邮政银行账户,原则上不得直接发放现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力量抽调专人分管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将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年底扶贫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加强管理监督

  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将补助金发放到贫困家庭。要设置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认定工作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扶贫办将雨露计划教育扶贫贫困生资助名单(雨露计划资金划拨名单)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加强宣传发动

  各级扶贫部门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媒体、发放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告雨露计划教育扶贫扶持政策;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宣传贫困生扶持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做好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大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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