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饶河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6-07-31 06:05:01 来源:饶河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共饶河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饶河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3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饶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县委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与全县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签订《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50余份,强化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制定《饶河县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饶河县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评估细则》,开展量化评估,强化责任担当,实现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化、常态化,提升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分管领域管理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实行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制,对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和执行制度不力时,进行约谈提醒,指出问题,督促纠正,制止不良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违纪违法问题

  1、针对顶风违纪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招标采购意识,达到招标采购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除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公开招标,确保公开招标比例达到100%。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饶河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确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从申报、审批、组织全过程严格把关,公开邀请具有专业资质中介第三方进行审查,实行阳光采购,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整合司法、审计等部门力量联合执法办案,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已查实的违纪案件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三是完善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四是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强办案力量,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惠农补贴、保障性住房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8起1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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