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关于加强全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通告

2016-07-19 13:04:32 来源: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五、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因人为破坏、机械损坏、畜牧危害、焚烧灭茬等行为造成林木损坏的,按照“损一栽三罚五十”的原则予以处罚;对于在林区或林带进行自由放牧的,一经发现,就地予以没收;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肆意破坏、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泾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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