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文要求。凡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撰写本专业论文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论文1篇以上。申报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公开发表过的论文1篇以上,其中从事工程科学研究的不少于2篇。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按省高评委要求提交论文。 (四)破格申报。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推荐破格申报比例。 五、材料报送及审核 (一)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名盖章。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需将《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在单位张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中的学历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复印件、下一级任职资格复印件及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应于原件一并送县初评委,由县初评委负责验核盖印并签注验核人姓名,经验核后退回原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规范齐全,严格按要求装订成册。申报高级资格的,按省高评委要求办理,机械、石化、能源与原材料、轻纺、电子、建筑、环保、交通、地勘土管测绘等专业的申报通过“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服务系统”申报(http://115.236.191.134:8080/zcps/index.jsp)。 (四)其他要求。1. 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2. 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妙高街道上江飞龙路35号),联系人:蓝文丽,联系电话:8529505。 六、其他 (一)评审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为:高级资格评审费280元/人,推荐费150元/人;中级资格评审费180元/人,推荐费80元/人;初级资格评审费100元/人。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要求及样表以省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如省级主管部门无特别要求,则以省经信委文件为准。 (三)有关申报材料要求及表格,均可从遂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四)初、中级有关申报表格及装订要求见附件。 附件:1. “丽人社〔2016〕118号”文件“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 “丽经信人教〔2016〕73号”文件“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3. 评审材料清单 4. 申报对象评审材料样表 遂昌县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