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通讯员庞瑞泽 据精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消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机关党工委决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7日上午10:00分开始,至4月29日下午结束,培训时间为3天。 二、培训对象:县直机关各党支部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一名支部委员)。 三、培训内容: 党的知识、党史、《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两学一做、民族宗教知识、党员发展程序、《党章》知识、党务工作知识、文学知识、党性修养等内容。 四、培训地点: 精河县老干局四楼会议室(绿园小区) 五、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 2、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培训时自带钢笔、本子)。 3、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测试。 4、对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将不予发展。 望各总支、支部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务必按时参加培训。 中共精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