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之声】中华法文化的传统与史鉴价值

2019-04-01 11:24:55 来源:求是网 作者:张晋藩 责任编辑:柒月 字号:T|T

  鼎在中国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五祀卫鼎,铸于西周恭王时期,腹内壁铸铭文19行207字,记录了西周中期裘卫与邦君厉之间的一件土地诉讼事件,在法学研究上具有极高的价值。图为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五祀卫鼎。 小米/视觉中国

  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以“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唐律疏议》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之一。图为《唐律疏议》残片(局部)。

  《御史台精舍碑》于唐开元十一年(723年)刻立,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此碑为研究唐代监察制度、监察机构、狱政措施、立法状况和法制思想,尤其为研究宗教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关系提供了重要依据。图为《御史台精舍碑》拓片。 李雪梅供图

  獬豸,传说中的异兽名。汉代杨孚在《异物志》中对其特性的概括最有代表性:“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意思是说,獬豸见到有人相斗,会用犀利之角触理曲之人;听到有人相争,会用嘴咬挑起是非的一方。《宋书·符瑞志中》曰:“獬豸知曲直,狱讼平则至。”在古代中国,獬豸被当成监察、审计和司法官员廉明正直、执法公正的象征。图为北京故宫御花园的獬豸。 刘兆明/视觉中国

  中国是一个具有辉煌法制文明的古国,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沧桑巨变,但始终保持着国家发展的稳定性、连续性,并且不断走向文明与进步。中华法系是世界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是偶然的,是和深厚的法文化底蕴、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以及古圣先贤把政治与法律结合的智慧分不开的。认真总结中华法文化的优秀传统和历史经验,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史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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