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古建挺时尚 探索古建筑古民居的创新保护

2018-08-09 13:29: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史一棋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据胡建斌介绍,黄山先后投入90多亿元,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使活化的古建筑成为传播传承徽文化的新载体、做活做强乡村旅游的新业态以及培育乡村文明的新课堂。同时推进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促进非遗技艺融入生活、服务旅游,加快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鼓励产权流转,以古民居为基础扶持培育业态新亮点

  黟县宏村镇的一处清晚期的古民居,原来破败不堪、漏雨严重,2012年被来自北京的张崇军认领保护,他投入120多万元对这所古民居进行修缮,包括屋顶翻漏、承重梁更换、电路改造、地板修复,如今成了一处体验徽文化的好去处。

  张崇军购买古民居时,与原居民间的交易采用的是传统契约方式,无法获得相关产权权属登记部门的登记许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没有改变其集体土地属性的情形下,位于集体土地上大量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即使是私有产权也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

  “亟须转变以往古民居依赖政府投入的保护模式,打破古民居产权转让瓶颈,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古民居保护利用。否则,再过3到5年,又将有一大批古民居消失。”黟县书法家协会主席林平表示。而不少有购房意愿的人也表示,房子的产权明晰了,才会更放心地投入,才可以长久性保护与利用。

  为此,黄山一直在探索。2014年制定了《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热爱徽州文化、有保护开发实力的个人,认购黄山市境内文物价值不高、保护不力、原居民愿意转让的古民居,只要是权属来源合法、产权明晰的古民居,可原地办理产权转让。只要能很好地保护古民居,无论个人还是集体在受让之后,都可以办理古民居土地转让、房屋权属登记。

  “要买一幢古民居,不是有钱就行。”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荪说,受让人还必须首先与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协议,其拟定的保护方案需经文物部门审查批准,施工过程要接受文物部门的全程监管。“改建完成后,不但古民居得到保护,作为产权转出方的农民得到了一笔收益,而且产权转入方能获得营业收入,政府还能对其征税,是多方共赢的。”

  胡荣荪介绍,除了产权流转,黄山还在以下方面创新古民居保护工作:一是采取管、放结合的委托管理模式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主要用于文化创意、展示交流等,如碧山汪氏祠堂打造文创产品新业态碧山书局,利用龙川叶氏祠堂打造黄山古典家具博物馆;二是采取扶持培育多种业态的方式促进古民居有效利用,先后培育了塔川书院、驿境文化酒店等一批业态;三是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注重社会教育功能,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福利、民俗活动、文博展示、教育基地、名人故居、民生服务等方面,宣传乡村与乡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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