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处在“雅化”关键期

2017-11-18 12:01:02 来源:人民网 作者:董 阳 责任编辑:欧阳珏 字号:T|T

  目前,“网络文学”在数量上已经“+”得够多了,但在质量上还有更大空间,现在的重点应该从“+”得多转向“+”得好,从增量转为提质。这三四年来,“IP”这个英文缩写在中国的媒体上频频出现,几乎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IP”的本义是“知识财产”,在我们使用的过程中,主要是指网络小说的授权改编和衍生。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网络文学体量实在是太庞大了,中国年轻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大量投入网络文学中,其规模在全世界首屈一指。而且随着网络视听和传统影视市场不断扩容,各路资本纷纷介入,大量收购IP,网络小说身价水涨船高,据说有的网络小说IP估值几个亿。之后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现象,海量网络小说改编项目上马,大有“狂轰滥炸”之势。

  从经济效益看,网络小说自带粉丝,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作品会有市场保障。但从实际情况看,真正实现口碑与票房双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情况并不多见。以至于一些网络小说的粉丝们,一听说要改编成网络剧,就预感挚爱作品将要被糟蹋的负面反应。这种现象非常值得注意,它意味着如果“+”得质量不好,口碑与票房分歧过大,“粉丝经济”的游戏很可能就玩不转了。

  中国社会物质生产正在经历从重“量”到重“质”的转型,文化产业也到了瓶颈期和转型期。那种“得IP者得天下”的想法是非常外行的,即便从经济效益上来说,也是十分片面的。网络小说向其他艺术形式的改编,难度并不亚于原创,丝毫不能掉以轻心。只有“+”得专业,“+”得有品质,才能实现双赢,也才会产生正面的社会效益,把票房成功转化为文化成功。

  我们还要认识到,相比于网络小说,影视和游戏作品影响更为广泛,网络小说改编过程中,要在价值观表达上具有清醒意识。一部网络小说动辄上千万字,更新速度极快,文字水平参差不齐,价值表达未经深思,此类问题普遍存在,即便所谓“大神级”作品也不能免俗。影视改编不能停留在照搬的层次,而应当在文化品质和价值内涵上做出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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