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盐榷”政策何以在紧缩与宽弛间摆荡

2018-03-12 19:22:16 来源:文汇报 作者:潘启雯 责任编辑:黄伟佳 字号:T|T

  作者:潘启雯

  食盐是国家财政的大宗,又是百姓日常生活必需的产品。在以农立国、工业不甚发达的传统时代,历来都是官府专营,其着眼点首先是财政需要,单盐税一项,最高时曾达全国财税收入的三分之一。也有时,国家拿小头,盐官和盐商拿大头。

  梁庚尧在其著作《南宋盐榷——食盐产销与政府控制》中,以宋史研究为中心,探讨涉及盐业等两宋社会经济问题,显然是有以研究南宋榷盐史演变历程以通“凝练治国之理,训立施政振邦”之旨。

  盐利是南宋政府极重要的收入,其方式就是专卖,即所谓“盐榷”,从生产到运销,都由政府控制,以高出成本甚多的价格出售食盐,取得丰厚利润。

  梁庚尧研究发现,南宋时期食盐的运销,可视为北宋末年所立新钞盐法的扩张与限制。所谓钞盐法,即宋代食盐专卖中的通商法,由商人向中央政府的榷货务纳钱,算请盐钞,再到产盐州县凭盐钞请盐,运销于指定市场。此外,南宋四川所行的引盐法,也效自钞盐法,引盐法同样由商人向官府纳钱买引,请盐运销。宋代对于食盐的征榷,大略可分为官鬻与通商两种方式。官鬻为政府直接专卖,由官府自运自销,甚或配售于民;通商则为政府间接专卖,由商人向政府请钞运盐,即钞盐法在制度上属于通商。

  影响南宋时期盐业生产的因素很多,战争或和平、政府的措施、场灶的增减、技术的改进、物价的涨跌、吏洽的良窳……都足以导致盐产量与政府所收盐额的变化。亭户是盐场的主体,盐业生产全赖亭户,其境遇的优劣是量度盐业生产情况的最佳指标。自南宋初期至中期,亭户境遇不断改善,盐额日益增加。南宋晚期亭户境遇转趋恶劣,盐额随之消减。亭户境遇的优劣,又与吏治良窳密切相关。吏治良好,各项有利于盐业生产的因素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引导亭户致力于生产。

  尽管增加财政收入是盐榷的重要目标,盐户与盐商的待遇,却也随着时势的演变而有变化。南宋官员黄震,在面对南宋末年盐务的衰敝时,曾如此感慨:“正缘南渡以后,护养根本,民生乐业,盐额所以再登,今当败坏之极,乃不思根本之计。”所谓“根本”,实指亭户。南宋初年,政府对淮浙盐场的兴复措施,以安集亭户为首要,可称“护养根本”;南宋末年,政府不能整饬盐场吏治以改善亭户境遇,故称“不思根本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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