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世籍世业”制度下的钦天监

2018-01-22 11:19:17 来源:光明网 作者:丁慧倩 责任编辑:黄伟佳 字号:T|T

  钦天监是明代的天文历法机构,执掌天文占卜、制定历法、推算节气、择日堪舆、报时等事务。在崇信皇权神授、天人感应的时代,帝王十分重视天象的变化及其预示的意义。朱元璋曾说:“吾自起兵以来,凡有所为,意向始萌,天必垂象示之,其兆先见,故常加儆省,不敢逸豫。”将政治活动与天象联系起来是历代帝王强调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帝王对“天垂象,现吉凶”的深信体现在天文历法机构的设立和对天文历法工作的重视。

  明朝钦天监的前身是太史监。太史监设立于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次年改监为院。明朝建立后,继承元朝的机构设置,于洪武元年(1368年)改太史院为司天监,后改名钦天监,形成钦天监下辖天文、漏刻、大统历、回回历四科的格局,“掌天文、定历数、占侯、推步之事”。

  钦天监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又承担“洞察天机”的特殊任务,受到明朝政府的重视。明朝对钦天监内部的人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洪武六年(1373年)规定钦天监监内人员“永远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其不习学者南海充军”。钦天监监内官员及“天文生”“阴阳人”具有家族世袭承业的倾向。《明史·方伎传》说:“医与天文皆世业专官,亦本《周官》遗意。”天文、历算、阴阳、堪舆等知识和技能专业性、技术性强,家内传习较为普遍,易于形成家族世袭的现象。但明初规定钦天监内人员世业专官,也有当时的时代背景。明朝代元而起,在户役制度上承袭元代。官府所需的各种职役均由相应的户计承担,这些户计“世籍世业”,为官府源源不断地提供役使之人,即所谓配户当差。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令:“凡军、民、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也就是说明朝初年承认并保持了元朝的各种户籍分类。军、民、匠、灶是最常见也是人数最多的户计,其他户计种类繁多,因事而设。官府有什么需要,就会有相应的户计专门供役。其中,阴阳户是与天文、历算、占卜、堪舆诸事相关的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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