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首都圈”的设置与管理

2017-12-11 09:43:17 来源:央视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黄伟佳 字号:T|T

  东汉时,以河南郡为都城,行政长官为河南尹,其他各郡的长官为太守。京都西、北、东三面的弘农、河东、河内三郡,也是置尹。这是尊崇京都和京都附近各郡的举措。东汉后期,逐渐形成州郡县三级制,此后曹魏和西晋均以司州为首都圈,司州与其他各州一样实行州制。但是,西晋司州的行政长官为司隶校尉,其他各州为刺史。

  从宋朝开始,以府相称的政区逐渐增多,京府与其他府的差异,只能通过职官制度进行区别。北宋以开封府为首都,设有府牧一人,从三品;尹一人,从三品;少尹二人,从四品下。但这些都是荣誉性职位,并不常置。实际上的开封府行政长官为权知开封府事。普通的府仅置知府、通判等官缺。

  明代首都顺天府设府尹(正三品)、府丞(正四品)、治中(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从六品)等,普通府设知府(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清代仍以北京为首都,顺天府、普通府的官缺设置基本同明代,仅仅裁掉了推官。清代又特别重视京师的管理,从乾隆年间开始,钦派部院大臣兼管府尹事务,称为“兼尹”,也就是顺天府实际上有两员行政长官。

  三是辖县数量比其他统县政区要多,而且政区的等第较高。

  历代首都圈所在的高层政区或统县政区,所辖县的数量,往往比其他政区要多。如此安排的原因,可能是为了首都圈有一个比较大的腹地,便于军事布防,同时也有“以重观瞻”之意。

  如《汉书·地理志》载三辅共辖五十七县,《隋书·地理志》京兆郡辖二十二县,《旧唐书·地理志》载京兆府领县二十,《宋史·地理志》载开封府辖十六县,辖县数都比同时期的统县政区要多。

  朝廷通过对政区等第的划分,可以决定该政区长官的级别、行政机构的规模(僚属与其他人员的数量)、行政经费的多少,以及地方官升黜的依据。唐宋时期对全国政区的等第划分是以经济因素,主要是以户口数来划分的。但是首都圈各级政区等第的划分标准是政治地位。如唐代以户口标准将各县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同时又实行赤、畿、望、紧的制度,首都及陪都所在的各县为赤县,也称京县,首都及陪都各府所辖的其他各县为畿县,不再考虑其户口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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