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月入五万 却无钱返京候选

2017-12-07 10:54: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赵柒斤 责任编辑:黄伟佳 字号:T|T

  建中四年(783年),唐德宗重新起用47岁的韦应物,由比部外郎(正六品)出刺滁州(正四品下)。唐朝官员俸禄一般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等几部分组成。唐朝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4200多元,滁州虽为下州,但四品官员的月工资加起来四千文左右,即相当于现在的3万多元。784年年底,韦应物卸任。由于贫穷无路费返程,他只好在滁州西涧闲居,“听松南岩寺,见月西涧泉”。

  49岁那年秋天,朝廷加韦应物朝散大夫,并“改刺江州”(正四品)。贞元四年(788年)夏,韦应物由左司郎中领苏州刺史(从三品),月工资相当于现在的5万元左右。然而,任期届满后,韦应物再次无路费返京候选……

  作为关中望族,韦应物的爷爷做过武则天时的宰相,父亲也是正七品的县处级干部兼知名画家。韦应物的家道应该比较殷实,自己的工资也不低,可他为什么每次卸任后都一贫如洗、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

  韦应物“性高洁,惟顾况、刘长卿、邱丹、秦系、皎然之俦,得厕宾列,与之酬唱”。换句话说,他交朋结友的开销并不大;他与妻子元苹感情极好,不像他的“粉丝”白居易那样舍得在女人方面乱花钱。那么,他的钱到哪儿去了?除了养家和周济穷人,就是韦应物为官清廉,不仅不贪财,可能连工资以外的任何福利也不拿。韦应物任苏州刺史时写给朋友的“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的诗联,告诉后人他常为自己没有尽责而空费俸禄自愧。然而,“韦江洲”、“韦苏州”的尊号又说明,任地方官时,韦应物是尽责尽职的好官、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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