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那些挽救婚姻的“诗意判词”

2017-01-09 07:35: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刘永加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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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加

  2016年12月,江苏泰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桩离婚案时,80后审判员王云巧用“众里寻他千百度”等诗句写下判词,劝其和解不准离婚,被网友誉为“最诗意判决书”,一举成为网红。这反映了百姓对这位法官的文化素养、柔性执法和为民情怀的肯定和褒扬。俗话说得好:“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法官王云的举动正验证了这句俗语。

  其实,在古代也有很多名人曾祭出了不少“诗意判词”,挽救了一桩桩的婚姻。这当中也不乏趣味盎然的,有的甚至透着幽默和戏谑,既有惩处恶徒的功效,也有保护良善的作用,今天读来仍发人深省。

  唐 颜真卿判愚妇改嫁

  大家都知道颜真卿(709-785)是唐代著名的大书法家,颜体更是他的独创,流传至今。其实,颜真卿还是著名的清官,他曾任抚州刺史,为当地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在当时临川学风浓厚,抚州学子杨志坚家贫如洗却嗜学如命,其妻耐不住清贫,提出离婚,杨志坚写了一首《送妻诗》,表明自己矢志读书无奈同意离婚的心情。杨妻将这首诗作为离婚的证据呈献刺史颜真卿。颜真卿看了杨诗后,非常同情杨的遭遇,更钦佩他的苦读精神,对杨妻嫌贫爱富的行为进行责罚,并赠给杨志坚布匹、粮食,将杨留在署中任职。

  颜真卿的《文忠集》里记录了这件事情和有趣的判词:“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帛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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