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封”始于先秦 古称官场泄密者“喜鹊嘴”

2016-02-27 13:30:3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倪方六 责任编辑: 字号:T|T

  保密制度,就是要求知情者能严守秘密,不希望不相干或利益关系人知道内情。在中国古代,几乎历代都制订有相应的保密制度。如不得将机密文件带回家,机密文件不得让他人代笔、誊抄,不得复印,不得打听等。秦朝《行书律》规定,“行传书,受书,必书其起及到日月夙暮。”也就是说,文书的始发和收发都要写清楚时间,掌管公文秘籍的官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允许擅自出借、传写“秘书”……

  在中国古代,保密工作要求最严的是决策执行机构,如尚书省、中书省等重要的中央行政机构等。这些重点保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论官职大小,都必须保守机密。如汉成帝时大臣、曾任尚书令及御史大夫的孔光,居官谨慎、严守机密,“口不言温室之树”。“温室”是汉代尚书省所在的办公场所,这话的意思是,连温室那边种什么树孔光回家都不谈。孔光的表现,成为古代公职人员严守职业机密的典范。

  清朝的保密制度堪称历代之最,如在汉代即有的“封事”基础上,创设了“密奏”(密封奏折)制度。如中枢机构军机处,规定秘书(章京)一律不得招聘高干子弟,听差的一律选用不识字的文盲。无关人员根本不准接近军机处,并专派监察御史看守。只有奉旨到军机处恭听谕旨、查看奏折的,“方得在军机堂帘内拱立”,但“事毕即出”。

  密奏一类的机密文书,仅限皇帝与上奏人知悉。清代皇宫中设有专门的奏事处,负责接收给皇帝的奏折,臣僚之间不得互相打听奏折和朱批内容。清代还实行朱批奏折缴回制度,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和抄录,缴回奏折由军机处集中存放和管理。

  最值得肯定的是,古代皇帝会主动承担起保密的责任。以清代皇帝为例,凡属内容敏感的机密奏折,如地方督抚对下属官员为政情况的密报,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均留禁中处理,不对外公开。如果朝廷将奏折发交有关部门办理, 则会将其中引用的朱批部分删去,有时还将上奏人的姓名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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