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识人:刑警吴洪湃的物证人生

2017-11-02 14:01:31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彭玮 责任编辑:武金洋 字号:T|T

  他向前辈讨教,如何克服这种“心魔”,总结下来,“把它只当做工作,是为死者讨回公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除了实验室工作的那部分,需要省公安厅出动的一般是基层“疑难、敏感案件”的现场勘查,为侦查提供进一步的线索。吴洪湃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深感基层办案单位渴望破案,也看到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

  有一次他出差去一桩三口之家被害案的现场,程序上要让受害者亲属过来清点财物,他眼见那位受害者亲属平静却尖利地反问民警,“人都没了,你告诉我要这些钱干嘛?”说完,那人恸哭。

  在案发现场,痕迹分为手(掌印)、足(足迹)、工(工具痕迹)、枪(枪弹痕迹)、特(特殊痕迹包括牙痕、蹄痕、轮胎痕)。吴洪湃熟悉那些抄了多遍的专业书,发现其他几种痕迹研究都相对完整,唯独足迹方面的研究很少,相关教材的解释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1992年《全国足迹检验技术研讨会纪要》中提及,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新的足迹检验方法及手段层出不穷,“但在刑侦实践中,大家感到足迹检验技术尚存在一些欠缺或不足,主要表现在对足迹检验技术基础理论研究还不够……对足迹特征的确定与测定还缺乏科学的定量手段,足迹检验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应用还比较困难等。”

  当时内蒙古足迹专家的技术水平在全国领先,他有些同事去内蒙古送检,检验结论对破案发挥很大作用,但同事跑一趟真不容易,背着一箱石膏坐汽车倒火车再倒汽车。

  “我当时的想法挺朴素的,就想做点什么让基层同志少跑腿、少受累。”

  换岗

  到1992年,工作拼命的吴洪湃对足迹研究已颇有心得。

  他参加了两次的学术交流会。当时已经写就三万多字的《理论足迹学研究》,这篇论文后来成为20年后他写书的纲要。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