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记者跑两会

作者:靳晶 来源:中国小康网 2016-03-16 13:13:28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军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军接受《小康》杂志记者专访

  中国小康网(chinaxiaokang.com)讯 记者 靳晶 自199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上海浦东新区以来,目前全国已有17个国家级新区。这些新区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除了目前已成为一级行政区的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外,其余15个国家级新区面临最大的制约就是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没有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王军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国家级新区立法滞后、新区工作无法可依的状况日益突出,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建议根据新区不同发展阶段给予差别化的行政授权

  王军代表认为,现有国家级新区差异很大,有的经过长时间发展,已经转化为一级地方政府。有的只经过三五年发展,刚刚完成前期基本建设,进入转型发展、常态发展、精细发展的新阶段。还有近期批准设立的一批国家级新区,尚处于筹划起步阶段。

  “对于刚成立三五年的新区而言,应当授予与开发建设相关的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管理权限,新区管理机构及所属部门在上级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享有相应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独立行使规定的行政管理权。”王军代表说。

  王军代表建议,对于成立五到十年的新区来说,应当在经济管理权限基础上授予部分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和行政综合执法权,给予新区准行政区的权限,建立一级财政,履行“准政府”的职能,在重点区域可以实施托管。

  “对于成立时间超过10年的成熟新区而言,应当实现新区管理体制与行政区划一体化。”王军代表认为,一种是赋予新区行政区的地位、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新区管理机构成为一级政府,履行全政府职能。另一种是将新区经济、行政、社会管理和执法权限移交属地政府,新区管理机构完成市场化,成为城市建设和资本运作商业平台。



 

[责任编辑:康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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