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上半年空气达标天数比例达91.2%

2021-07-24 19:19:1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胡妍 李多辉 责任编辑:李弋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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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举办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胡妍 通讯员李多辉 7月2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上半年中山市环境质量状况;介绍2021年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点;解读《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上半年空气综合指数在全国重点城市列第10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年、起步年。中山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发布会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邓耀杰介绍了上半年中山市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数据显示,1-6月,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三项约束性指标中AQI达标率以及PM2.5浓度均阶段性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为91.2%,国考断面1-6月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成绩喜人。

  2021年1-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1.2%,以优良天气为主。其中,优占55.2%,良占35.9%,轻度污染占7.2%,中度污染占1.7%,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主要的首要污染物为O3,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63.4%,其次为NO2,占比为22.0%。2021年1-6月全市SO2为4微克/立方米,NO2为24微克/立方米,PM10为41微克/立方米,PM2.5为21微克/立方米,O3为143微克/立方米,CO为0.9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均达标。中山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10名,其中2月、3月、5月和6月均排前十位。

  邓耀杰还通报了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方面,2021年1-6月,中山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禄水厂和马大丰水厂水质为Ⅱ类,达到水质目标要求。考核断面方面,2021年1-6月,布洲、珠海大桥、洪奇沥以及中山港码头4个国考断面水质均值为II类;南沙湾断面1-6月水质均值为III类,优于考核要求;板芙大桥断面1-6月水质均值为IV类,达到考核要求;中山市地表水考核断面1-6月水质优良比例为83.3%。2021年1-5月,中山市在全省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第3位。海洋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4月,在中山市近岸海域开展了春季海水质量监测,共监测5个水质点位,分别为1个国控点位GDN20001,共6项指标;5个省控点位,共25项指标。经监测,中山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为劣四类,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较去年同期相比,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降幅达16%,海水水质略有好转。

  大气污染防治聚力五要点

  今年上半年中山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成效逐渐显现,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但要让中山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中山市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和极大压力。上半年,全市经济高速增长,加之高温少雨的不利气象条件,导致中山市PM2.5、 PM10、NO2、SO2、O3浓度同比均有所上升。 会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介绍了2021年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点及解读《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胡子冠表示,为有效压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减少全年超标天数,中山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聚力五个工作要点:

  一是以低碳循环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各镇街、多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完成中山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推进碳普惠试点和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二是加强工业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与工业炉窑、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双管齐下。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治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建立健全VOCs分级管控清单及更新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严厉打击非法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全链条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开展新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和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黑烟车限行区划定工作。

  四是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健全信息调度机制和市镇两级监管机制,形成线上信息互享,线下联合执法的污染防治体系。遏制露天焚烧。鼓励利用秸秆覆盖农作物和秸秆直接还田,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严查露天焚烧(垃圾、枝叶、秸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联防联控应对污染天气。健全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定期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会商,针对不同污染因子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大气监测网络。逐步推动在线监测,加强卫星遥测及反演技术、无人机巡查、VOCs走航监测、热点网格等科技手段,在重点区域及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监控中的运用。

  “三线一单”,简单来说,“三线”就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一单”就是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山市历时近3年,形成了《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总体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实施应用四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2025年、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目标以及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目标。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包括陆域生态空间(含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共划定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7.4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3.31%;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29平方公里。环境质量底线方面,提出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方面,衔接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的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提出上线目标。

  二是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形成56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8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8个,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按照分类,陆域环境管控三类单元分别划定8个、29个和11个,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4.12%、49.21%和36.67%;海域环境管控中的优先保护单元5个,面积65.29平方公里,占全市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的40.90%,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元3个,面积94.34平方公里,占全市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的59.10%。

  三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围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核心目标,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科学发展为宗旨,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度,搭建“1+56”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针对每一个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分区管控要求。

  四是实施应用。提出了“三线一单”在分级实施、宏观管控、动态更新、建立数据应用平台、促进社会共同参与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应的组织、工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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