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遗相关专业有望实施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2019-01-16 18:50:37 来源:人民网 作者:孟竹 池梦蕊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关于《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作相关说明。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七章六十一条,分为总则、调查与保存、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分类保护、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附则。

  张清介绍,非遗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有利于突出保护重点。非遗法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审作出了规定,同时要求省级政府建立地方代表性项目名录。目前,北京市已经建立了市、区两级名录,但项目评审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条例草案根据非遗法的授权,规范了市、区两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审条和程序。

  对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条例草案建立和完善了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后继人才培养、分类保护等制度和机制,推动代表性项目活态传承。

  人的保护是非遗保护的核心。上位法确立了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条例草案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统一规范了市、区两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认定程序、权利义务及动态管理,同时明确了政府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措施。

  项目保护单位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实践中具体承担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目前,北京市已经认定了325家项目保护单位,但其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条例草案明确了项目保护单位的条件、认定程序、职责及动态管理,同时鼓励符合条件、愿意承担保护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请成为项目保护单位。

  此外,为了加强非遗专业人才培养,条例草案在非遗法规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承的基础上,拓展丰富了传承方式。一是将非遗技艺传承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间实施贯通培养;对非遗相关专业实施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建立工作室。二是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修研习培训,提高传承人群的综合能力。

  张清表示,非遗各门类之间差异大,需要分类采取措施,精准扶持。条例草案将分类保护作为立法重点,根据北京市非遗的存续状态,规定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措施;根据非遗的项目类别,对突出体现古都文化、京味文化的老字号传统技艺、传统工艺、传统表演艺术等非遗,分别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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