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车2018年16宗亡人事故

2019-01-15 20:12: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解树森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深圳交警1月14日通报深圳2018年出租车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发现16宗亡人事故中有15宗是副班司机驾驶车辆。同时,很多营运企业存在严重的管理缺失问题。

  2018年,深圳出租车行业交通违法增幅大且亡人事故频发。近3年,交警部门共查处出租车行业交通违法165024宗。其中,2016年为29261宗,2017年为48186宗。而2018年,全市出租车被查处的违法多达87577宗,被查处的最多违法行为是“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目前,全市共有出租车营运企业75家,营运车辆21077辆,2018年违法最多的出租车营运企业为深圳市安恒运输有限公司,平均每辆车违法多达13次。同时,2018年全市共有六个区发生涉出租车亡人事故,分别为宝安区(6宗6人)、福田区(5宗5人)、龙华区(2宗2人)、罗湖区(1宗1人)、龙岗区(1宗1人)、坪山区(1宗1人)。其中,深圳市安恒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连续在宝安区发生3起亡人事故;深圳市鹏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个月内先后在福田、坪山区发生2起亡人事故;深圳市宝路华新辉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半年内先后在龙华、宝安区发生2起亡人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全年16宗涉出租车亡人事故中,绝大部分驾驶人均有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如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未尽安全义务驾驶车辆、左转弯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开车打手机等等。记者了解到,由于网约车的兴起,导致部分有驾驶经验的传统出租车驾驶员流失,而新补充的司机驾驶经验有待累积,且入职门槛也在下降,特别是副班司机大多由主班司机自行聘请,只经过简单的入职培训即上岗,16宗亡人事故中有15宗车辆为副班司机驾驶。

  出租车行业交通违法多发及亡人事故频发,暴露出驾驶人忽视交通安全,也暴露出营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交警部门深度调查发现,大多数出租车营运企业没有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未建立以安全营运为导向的考核体系;GPS监管流于形式,导致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未能在GPS监管平台中得到及时纠正;出租车行业对司机的入职培训及在职培训流于形式。

  此外,据出租车司机反映,在燃油出租车替换为电动出租车后,车辆的驾驶特性和驾驶感受均有不同,特别是车辆起步和刹车都与燃油出租车有明显区别,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方能熟练掌握车辆的驾驶技能。

  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关注出租车行业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倒逼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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