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部门推出便利化措施 港澳台居民可一证申领驾照

2018-09-11 18:28:02 来源:千龙网 作者:黄晓宇 责任编辑:闫兆杰 字号:T|T

  记者9月10日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车驾管业务,北京交管部门即日起推出多项便利措施。其中在京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可在交管局车管所总所及6个车管所分所,就近办理、“一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多项车驾管业务。

  多项车驾管业务“一证办理”

  从即日起,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一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包括各科目考试)等各项车驾管业务,交管部门不再审核《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等身份证明凭证。对尚未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等规定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种类审核办理。

  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更便利

  交管部门表示,为方便在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车驾管业务,进一步增加了业务办理地点,即日起,由原来仅能去市交管局车管所总所办理,拓展为车管所总所及6个车管分所均可办理。同时,交管部门主动调整业务流程,采取先行受理相关业务,再给予办理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变更登记,保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申请业务即时办理、一次办理。

  对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证明凭证上登载的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凭证信息的,交管部门经审核确认为同一人即予以办理,无需申请人更改相关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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