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扫黑除恶” 这10类均属重点打击对象

2018-08-05 12:27:41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李旻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今年5月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上,市公安局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市决定持续以“扫黑除恶”为引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

  我市公安机关始终把城市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深化严打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重点做到“六个着力加强”。一是着力加强城市反恐防暴和个人极端事件的防范;二是着力加强突出的方面性犯罪打击;三是着力加强社会面的管控;四是着力加强高危人员的查缉;五是着力加强并提高学校、社区、繁华商业区、景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标准;六是着力加强并开展“净网行动”,坚决打击网上寻衅滋事、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10类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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