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小升初报名启动 未参加网上信息采集一律不录取

2018-03-16 12:05:50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蔡欢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3月15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南昌市2018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实施方案》。据悉,我市小升初报名学生必须参加网上信息采集,且只能生成本人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今年,我市小升初信息采集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

  房产权证办理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本次南昌市小升初报名对象为我市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本市城区户籍外地返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

  根据《方案》,本市城区各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采集信息。其中,我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等相关报名原始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信息采集;非本市城区户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税务工商证照或合法用工合同等相关报名原始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信息采集。

  非本市城区小学就读的我市城区户籍外地回昌和非我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小学应届毕业生等须按统一要求,同期参加信息采集和审核。其中,我市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非我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报名原始材料中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31日。

  《方案》要求,对有多套独立房产、多个住址的学生,生源学校应做好指导工作,须由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自行确定提交唯一合法常住地址及证明材料。

  搭户、空挂户不作为生源排序依据

  在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方面,我市规定,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拆迁部门建立核查机制,对拆迁证明材料予以全面核查。

  据悉,4月1日,信息采集结束,“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统一采集功能关闭。4月1日至4月30日,我市各区教科体局(办)将对辖区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复审,汇总后按要求在小升初系统中提交审核结果并将本区数据上传至市教育考试院。5月4日至5月25日,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协调市公安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学生信息比对。

  《方案》规定,我市城区各初中招生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对学区范围内需要接收的生源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则初中学校全部接收;对学区范围内需要接收的生源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则初中学校按以下顺序进行接收:对同类别学区生源超过招生学校容量限额数的部分初中学校试行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超出初中学校容量限额而未能接收的生源依据其实际居住地予以就近统筹安排。

  我市公办初中招生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予以统筹安排。(南昌日报记者 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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