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商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

2017-11-04 15:02:16 来源:央广网 作者:徐志强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日前,沈阳市出台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实施意见。农民工、大学生、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进行创业的,在工商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沈阳市、区县、乡镇三级收费部门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沈阳市要将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物流仓储等设施。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收费部门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确保返乡下乡人员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流动时各类社会保险关系转接顺畅。按规定将返乡下乡人员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将返乡下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文本正式条款,确保包括在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探索统筹使用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财政补贴资金,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机制。鼓励返乡下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按有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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