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产权房落户入学政策与普通商品房一致

2017-09-21 14:00:17 来源:人民网 作者:鲍聪颖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经北京市政府批准,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所关注的“共有产权房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加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的落地政策,是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的长期制度安排。“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北京市住建委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征求专家、媒体意见,并于8月3日在网站发布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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