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两级法院强化民商案件调解

2017-08-24 20:18:52 来源:人民网 作者:汪晓涛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8月24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该院副院长金锋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哈铁两级法院“强化民商案件调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民事审判庭庭长滕大伟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会议由该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云祥主持。

  近年来,哈铁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提出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原则,把调解作为与判决同等重要的司法手段,运用到司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推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全面调解”的工作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哈铁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

  树立正确调解理念,推进高效调解模式的构建。只有树立正确的调解理念,才能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和方法。为此,哈铁两级法院把是否做到“案结事了”作为衡量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标准,把调解能力作为衡量法官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使“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的观念成为两级法院共识。

  此外,由于案件难易程度、当事人心理等因素差异,有些案件的调解非主审法官一人所能完成。因此,哈铁两级法院提倡,对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深入挖掘人力资源,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把调解工作的主体从主审法官拓展到合议庭、审判长、庭领导、主管院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引导广大法官认清调解意义,端正调解理念,充分调动法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从各自职责出发,利用各自优势,发挥各自作用;主审法官发挥最了解案情的优势主导调解,审判长发挥控制审判让当事人重视的优势跟踪参与,院庭长发挥更能令当事人信服的优势择机出面,人民陪审员发挥最熟悉社情民意、亲和力强的优势参与协调,全员推进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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