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2017-08-16 09:59: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易东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8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食安办获悉,为深入推进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日前,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深圳市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全面推进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

“创建方案”明确,深圳市10月中旬将确定并上报第一批拟创建示范超市名单,接受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考核。通过最终评定的超市,将授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规定规格式样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深圳市要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食安办明确的2017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期限内,至少成功创建一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今后每年至少有1家超市获得授牌。

此次创建活动以惠民利民为主线,坚持“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政府推动、动态管理、分批创建”的原则,紧紧围绕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案中确定的十项创建标准,从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源头管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等方面严格把关,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积极设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全程追溯、信息公示等制度。

据介绍,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食安办发布的创建标准基础上,深圳市食安办结合深圳市实际,突出深圳特色,制定了更加细化的标准。其中,具有深圳特色的评价要点主要包括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制度,每年至少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和经营过程中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按要求向食药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未销售活禽或自宰的生鲜家禽产品,销售的生鲜家禽产品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和追溯标识;具有与所销售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贮存场所和经营设备、设施,场所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配备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检测结果实时公布;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和完善不安全食用农产品处置机制,建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召回制度等。

记者了解到, 为了督促授牌超市持续符合示范标准要求,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授牌的示范超市实施动态管理,自2018年开始每年开展复核,对不再符合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示范超市予以摘牌,被摘牌超市整改到位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参与创建活动。深圳市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将充分发挥市、区消费者委员会以及食品药品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引入“好人举手”、品质消费圈等模式,对已授牌的示范超市进行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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