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查处782名严重违法“酒驾司机”

2017-08-14 20:54:49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何会文 焦轩 刘媛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近日从交管部门获悉,截至8月初,天津市今年有782名驾驶人因严重涉酒驾驶违法行为被查处。

  统计显示,这些违法驾驶人中,包括648人醉酒驾车(不包括营运车辆)、119人为“二次酒驾”被查,还有15名驾驶人系饮酒或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令人深思和后怕的是,该数据中还并不包括被查处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不足每百毫升80毫克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而仅仅是“醉驾”“二次酒驾”“酒驾或醉驾营运车辆”这三类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集合。倘若不是被交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这些极度危险的“酒司机”恐怕会引发不少事故惨剧。

  据了解,在交管部门对涉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大的同时,法律的严惩也在对违法者加大震慑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但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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