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起实施户籍新政 取消学历限制租房可落户

2017-08-10 22:42:24 来源:人民网 作者:宋翠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没房、没学历、没职称也能在济南落户了!自今天起,济南按新政策受理相关户口迁移业务。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获悉,济南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该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在此基础上,济南市公安机关制定了户口迁移配套实施细则,并于8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实施分区域落户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具有“实施分区域落户政策、适应省城人口发展预期、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服务省城社会经济发展、注重便民利民实效”五个特点。

  户籍新政对原有政策进行了大幅度改革调整。其中,分区域落户实施三种落户政策:在济南主、副城市中心主要所在区域实施优化落户政策,在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鼓励落户政策,在长清区、章丘区及三县实施放开落户政策。

  优化落户政策具体实施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大桥和桑梓店办事处除外)及历城区(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彩石、孙村、临港、遥墙、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镇除外)。上述区域是济南主、副城市中心主要所在区域,人口密度高、存量人口多、聚集力强,实行适度放开的落户政策,进行疏解优化,重点在人才、居住就业、政策、引进项目、亲属投靠五个方面调整完善了落户政策。

  鼓励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天桥区的大桥、桑梓店街道及历城区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彩石、孙村、临港、遥墙、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镇。上述区域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期,发展潜力大,人口密度较低,可吸引人口转移集聚,分担城市功能,因此,实行了低于优化区域的落户政策。

  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区域为长清区、章丘区及三县。针对长清区、章丘区人口增长缓慢、三县人口聚集力不强现状,围绕打造都市卫星城,吸引补充外来人口落户,推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转化,实行了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

相关推荐


聚焦县域 关注民生
扫码关注郡县联播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