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北六环,一辆电动车载着一个大人和两个小孩。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2014年5月18日,北二环与和平里西街交叉口,电动车一起闯红灯。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2010年9月20日下午,东三环辅路国贸桥下,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汽车频频抢道,造成局部拥堵。新京报记者 陈杰 摄 昨日,北京市法制办发布《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草案依据征求意见修改后,最快可能于今年9月施行。对于大量存在的违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草案拟设过渡期,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部门制定。 电动自行车须上牌 草案明确了非机动车登记种类。第十四条提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必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第二十五条还规定,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