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

2017-04-27 17:22:57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李云华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4月26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银川市正式出台《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凡在2017年度被列入自治区及银川市委、政府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以及在银川市住建局《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所明确的各项工作均在考核范围。

  据介绍,督查考核实行日常督查、每周通报的方式,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前报送《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由银川市住建局党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就督查情况按周进行通报。存在以下九种情形的行为将进行问责:对局党组部署工作阳奉阴违,拒不执行,或消极应付的;面对问题不敢担当,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或工作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思路不清,举措不力,没列问题清单,造成工作局面难以打开或无法正常开展的;牵头单位(科室)组织协调不力,影响工作推进的;配合责任单位(科室)工作不积极,或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展的;在上级督查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瞒报、漏报、迟报重要情况的;对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不力或不予整改落实的;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办法》还明确了住建局系统内部的奖惩措施,同时,还针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出台了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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