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重点监管5大类异常交易 临时停牌应对股价盘中异常波动

2019-07-19 15:06:3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慎良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7月17日,上交所市场监察一部副总经理张虹表示,这次借科创板推出契机,上交所制定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科创板监控细则》),向全市场公开了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类型和监控标准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这在境内外市场的交易监管实践中尚属首次。张虹表示将从四方面对科创板异常交易实施递进式监管。

  5类交易行为易误导决策

  《科创板监控细则》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的异常交易行为,并明确了这些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模式和量化标准。

  一方面,从交易模式看,这5类交易行为特征明显,异常模式完整,都有可能对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的正常运行造成负面影响,甚至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例如,虚假申报行为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从量化标准看,这5类异常交易行为均需具备一定的资金或持股优势。例如,盘中拉抬打压股价行为,要在3分钟内成交达到30万股或300万元,而且成交数量占同期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要达到30%。

  临时停牌应对股价盘中异常波动

  张虹指出,针对股价盘中异常波动情形,科创板引入了盘中临时停牌这一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科创板监控细则》规定,在个股上市交易的前5个交易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中,当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时,属于盘中异常波动,上交所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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