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海外生子遭遣返 起诉月子中心索多倍赔偿被拒

2018-08-15 14:19:43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卢女士因在前往海外生子途中被遣返,遂将提供海外生子咨询服务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多倍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月子中心向卢女士退还首付款和机票款共计3.3万余元,但未支持其多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卢女士在怀孕期间选择海外生产,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孕妇海外生产两次遭遣返

  2016年9月,卢女士与某家海外月子中心咨询公司签订了《美国母婴护理中心订房合约书》,约定卢女士在合同签订当天缴纳定金,预订套餐后,月子中心随套餐赠送其一个家庭的美国签证及入关服务;若卢女士签证未通过或入关时被遣返,月子中心退回其已交付的所有定金,且合同终止。

  合同签订后,卢女士向月子中心支付了定金和签证服务费。月子中心在10月份为卢女士预约了两次面签但均遭拒绝,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

  后卢女士与月子中心另行签订了《塞班生子服务委托书》,委托书中约定了全程套餐费、房屋入住情况及月子服务标准,卢女士签订合同时须支付套餐首付款30%,作为入住月子中心的订房费用,另约定月子中心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培训指导、过关指导、提供过关资料、代订机票酒店等,若卢女士因签证问题遭遣返,需向其提出书面退款要求,审核后退还其已支付的首付款及机票款。

  卢女士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定金,先前已给付的定金转入该委托书的定金中。10月底卢女士在其父陪同下飞往塞班,但到达塞班岛后卢女士入境被拒,并遭遣返。

  孕妇起诉月子中心索要多倍赔偿被拒

  卢女士认为,月子中心在知晓自己的真实情况后仍承诺可顺利入境塞班、教唆其办理虚假在职证明及孕周证明、隐瞒办理医疗签证需先行预约医生的事实,已构成欺诈,需赔偿3倍已付款项。另外,卢女士认为月子中心服务存在缺陷,在其已经怀孕36周情况下还安排其搭乘飞机,存在危险。

  卢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月子中心对收取的合同费用开具发票;退还已收取的费用33125元;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8万余元,支付加倍赔偿金99375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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