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33亿收购现内幕交易窝案 交易对手董事长现身

2018-07-11 16:23:41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对潘敏智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9万元,并处以11.96万元罚款。

  陈燕为乐山无线电副总经理、人事部长,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乐山无线电董事会秘书袁某之妻,并与袁某共同居住。陈燕曾负责安排车辆接待士兰微相关人员,也有机会知晓内幕信息。

  2017年4月24日至5月9日期间,陈燕控制本人账户累计买入士兰微股票97,400股,买入金额594,891.00元;2017年5月5日至5月9日期间,卖出士兰微股票27,500股,卖出金额174,025.00元;2017年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间,卖出剩余全部士兰微股票69,900股,卖出金额458,189.00元,实际获利35,929.98元。陈燕使用本人账户曾于2012年2月和3月少量交易过士兰微股票,时隔5年后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17年4月24日至5月9日期间突然、连续、大额买入士兰微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对陈燕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59万元,并处以10.78万元罚款。

  余永祥为士兰微常年法律顾问。2017年4月20日,士兰微董事长陈某东将公司法律顾问余永祥拉入微信群“LRC项目讨论群”,该微信群主要用于讨论士兰微收购乐山无线电相关事项。余永祥从该微信群了解到士兰微相关收购事宜。后期,余永祥直接参与了该收购事项接触、谈判。因此,余永祥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7年4月20日,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7年4月21日,余永祥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士兰微股票2,000.00股,买入金额11,940.00元;2017年4月24日,买入1,000.00股,买入金额5,880.00元;2017年4月27日,买入2,500.00股,买入金额15,125.00元;2017年9月18日后分多笔卖出,卖出金额为49411.54元,实际获利为16,466.54元。

  余永祥使用本人账户在2016年8月8日后的较长时间内(8个月)没有交易士兰微股票,直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17年4月20至2017年4月27日期间突然、持续买入,其交易行为异常。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对余永祥内幕交易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马鹃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乐山无线电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潘某智之妻,与潘某智共同生活。潘某智为本次收购事项策划、参与者,马鹃从潘某智处知悉内幕信息。

  2017年4月24日,马鹃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士兰微”股票2,300股,买入金额13,455.00元;2017年4月26日,买入34,000股,买入金额209,787.00元;2017年4月27日,卖出全部“士兰微”股票36,300股,卖出金额225,423.00元,实际获利1,722.27元。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对马鹃内幕交易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2017年8月12日早间,士兰微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收购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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