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积金按揭贷款买房遭“嫌弃” 刚需购房者权益如何保障?

2017-11-15 00:5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郑钧天 董建国 周强 责任编辑:欧阳珏 字号:T|T

  “我们项目不仅拒绝公积金贷款,还必须一次性付款。现在客户这么多,要好好筛选。”临近深圳的惠州江北西区某楼盘,在针对全部意向客户做了调查之后,直接选取了200个全款支付的客户入场交易。

  开发商为何“嫌弃”公积金按揭贷款?

  记者采访发现,开发商之所以拒绝按揭贷款,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公积金贷款资金回笼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较为复杂,放款周期比较长。”多位楼盘营销负责人透露,对于开发商来说,回款率是其考核的刚性指标。急需回笼周转资金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流程繁琐、回款太慢,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以尽快回笼资金。

  记者采访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发现,一般放款时间在1.5-3个月。但季末、年底受额度所限,或者各地审批的原因,则放款速度更慢一些。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锋表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主要原因是程序较为复杂,放款时间长、提成少。

  其次,新房销售量少,开发商为资金快速回笼,首先选择支付全款的客户。

  中原地产研究数据显示,10月份,上海仅有1个新项目入市,创历史新低。“一线城市楼市全款买房的客户比例预计只有20%左右,但开发商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肯定优先选择全款客户。”上海一家房企负责人表示。

  上海市住建部门负责人认为,对于有条件获取公积金贷款的用户来说,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支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决定权被转到了开发商手上,尤其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多地出手遏制拒绝公积金现象,业内人士建议提高相关审批效率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兴峰律师说,全款优先等于限制了购房人平等选房、购房的权利,拒绝公积金贷款则直接违反相关法规。“房子是特殊商品,属于民生保障范畴,地方政府宜通过适当的行政手段,保障所有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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