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打翻”的“燕窝” 该“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

2020-12-03 07:48:46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杨召奎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直播带货乱象重重,违法者须付出代价

  “此次问题燕窝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背后折射的是直播带货的诸多乱象。尽管最近多部门相继出台新规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发展,但目前直播带货的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无法保障、退换货难保障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变。”陈音江说。

  在陈音江看来,这次事件的处理就是有关规定能否落实的试金石。如果问题解决得好,不仅对有关部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作用,而且会对有关直播营销经营者产生震慑效果,可以让网络直播经营者彻底明白,网络直播不存在监管空白,只要违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就必须付出应有代价。

  “具体来说,要明确辛燕窝事件的各方责任划分。比如,辛巴团队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在的直播平台承担什么责任?燕窝生产企业承担什么责任?消费者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还是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有关侵权主体是否可以列入信用黑名单?这些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调查情况来确定。”陈音江说。

  此外,刘俊海认为,辛巴团队及品牌商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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