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成医药有限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被武汉税务局处罚

2019-10-15 17:18:39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润琪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网财经10月15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国税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同成医药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武汉市税务局稽查二局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此次对湖北同成医药有限公司的处罚依据内容如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湖北同成医药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无法答复。

  湖北同成医药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湖北省第二家新开办的医药批发企业,成立于2005年2月2日,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等。目前,湖北同成医药有限公司服务的客户涉及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三十多家二甲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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