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 )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0日了解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贵州茅台酒首批全国商超、卖场公开招商公告”。 招商内容是提供飞天53%vol 500ml贵州茅台酒(带杯)400吨,拟选择3家服务商,每家服务商的供货量按照综合排名先后顺序分别为150吨、130吨、120吨。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后期合同根据实际履约情况另行确定。 据公告,其招商目标是通过商超、卖场的公开招商工作,建立终端零售商发展标准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以市场和顾客为中心”,形成产品价格可控、流向可查,消费者数据可共享、消费者放心购(茅台酒)等。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前贵州茅台进入超市销售大多以经销商代理方式。如北京部分超市的贵州茅台供货商为北京糖业烟酒集团,并未与商超直接合作。 不过,对于此次合作,贵州茅台提出的要求颇高:要求服务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企业开户许可证;要求服务商未与茅台集团及其下属的分、子公司发生贵州茅台酒合作业务;要求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大于人民币300亿元;要求在全国10个以上省(市)有正常营业的门店;是总部集中采购方式;要求总部统一销售定价机制和价格管控机制;要求总部统一的自有物流,可快速将货物分送至各门店。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于300亿人民币或将大部分商超挡在门外。据北青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A股上市企业中,或不足5家零售企业能达到这一规模。 茅台方面也强调,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