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跟投”制度安排出炉 券商股迎大利好

2019-04-18 00:09:18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指引》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跟投、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程序、询价等要点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颇受市场关注的“跟投”制度安排出炉,跟投比例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的2%至5%区间内分档设定,跟投股份将被“锁定”24个月。

  至此,上交所已经发布了16份科创板业务办法或指引文件,科创板的规则体系日渐丰满。而券商股作为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载体,也是科创板与注册制试点的直接受益者。

  跟投股份设定24个月限售期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基于合规性、操作性、包容性考虑,指引明确“跟投”主体为保荐机构或其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完全为自有资金,以其为实施主体符合相关要求。据统计,目前境内共98家保荐机构,其中59家已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其他绝大部分也已申请设立。考虑到极个别保荐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以另类投资子公司形式跟投的情形,政策允许其通过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跟投,同时遵守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根据《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跟投规模主要考虑资本约束效力、保荐机构承受力和科创板健康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坚持风险收益匹配、统筹协调原则。指引明确,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2%至5%区间内按发行规模分档设定跟投股份比例,并规定单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上限,避免“一刀切”弊端,减轻保荐机构跟投大型IPO项目的资金压力和市场波动风险。

  跟投股份设定24个月限售期,介于战略投资者(12个月)和实际控制人(36个月)之间。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对不同类别股份采用差异化限售安排,有利于形成义务的有效区分,平滑跟投股份解禁数量,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券商受益“跟投”制度

  兴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德伦认为,券商股作为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载体,是从“间接融资”转向“直接融资”的重要抓手,也是科创板与注册制试点的直接受益者。

  东方证券认为,政策向好和业绩抬升仍是2019年券商板块的投资主逻辑,且逻辑仍将持续。目前监管政策落地,业绩大幅增长持续确认,但利好逻辑落地并不代表板块行情的结束。从2019全年来看,科创板推出前后仍将有持续的细节指引出台,2018年Q2-Q4业绩下滑,低基数下券商在2019年后续季度的业绩表现还有很大潜力,仍然看好券商在后市的表现。

  目前券商板块估值1.9倍pb,处于2010年以来的历史中枢水平,在标的选择方面,坚持三条线:一是受益于科创板政策机遇,投行资源与实力较强的券商,包括中信证券;二是随市场上涨弹性较大的标的,体现为自营与经纪业务占比较高,建议关注中国银河;三是估值较低且业绩优异的券商标的,建议关注国泰君安、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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