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出台: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8-01-02 07:49:05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不过民政部指出,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缺乏可遵循的原则,社会评价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也缺乏依据。另一方面,由于服务主体、所在地区、规模大小、兴办时间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不同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别,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当前,由于行动不便、失智的老年人群体已经达到4000万人,这也对当前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在解读《基本规范》时表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

  明确提出资质及质量要求

  在此情况下,民政部组织编写并报请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基本规范》。

  民政部指出,《基本规范》填补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空白,健全了养老机构标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了指引。

  从标准的内容来看,《基本规范》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为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出了最低要求。当然,《基本规范》鼓励养老机构在具备基本质量的基础上,能够有不断提升的机制和空间。

  其中,基本标准包括养老机构应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包服务应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规范》明确,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数据,目前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已有5814家,床位总数为121.38万张。相比于2亿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来说,百万计的养老床位显然远远不够。

  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王雪辉认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还伴随着高龄化和失能化的发展趋势,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对医养服务供给机构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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