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江南乡村景象。 王剑 摄 振兴乡村需要新时代的制度创新 《中国新闻周刊》评论员/闫肖锋 “振兴乡村”“人才下乡”成为本届两会热门词汇。自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振兴乡村按下了快进键,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创新渐成趋势。初步统计,返乡下乡的创业人数累计已达570多万人。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概念,拟通过导入新环境、新业态、新人群、新生活,掀起一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革命”,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抓手。实现这一战略的核心是人,其保障就是制度创新。简言之,振兴乡村需要配套人才政策以引导人才走向,而最终是否能留住人才则靠制度创新。 新时代振兴乡村的制度创新有哪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制度改革是根本。1978年,小岗村农民开启了土地制度的变革,1992年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尝试,标志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开端,而2015年1月《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从中央层面开启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为本轮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最大的突破点。自2015年初农村集体土地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目前全国已有33个县市区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浙江德清市、成都郫都区、北京大兴区等作为最早参与试点的地区,均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国性推广趋势已不可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