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

2018-03-09 23:02:24 来源:人民网 作者:罗帅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罗帅)7日,全国人大代表、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他再次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这也是他连续三年在全国两会上为脑死亡议案发声。

  谈到立法目的,陈静瑜很坚定:“脑死亡立法绝不单是为了器官移植,它有利于维护死者尊严,体现了人类在生命意义和自我价值等观念上的进步,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还能大幅减少医疗资源浪费、满足司法实践需要。”

  陈静瑜认为,对于脑死亡的判定,临床上的国际标准已经很明确,早在15年前国内也有了临床上的标准。“脑死亡已被科学证实是不可逆转的死亡,病人脑死亡以后,就没有了自主呼吸,抢救脑死亡者对患者起死回生没有任何意义。”

  陈静瑜说,很多病人来医院救治时,通过脑电图等仪器已经确定脑死亡。但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为其插了呼吸机,看到病人还有心跳,家属都不愿意放弃,陪着病人一直耗到心肺功能衰竭。这个期间,病人会花掉很多治疗费用,自费病人甚至需要几十万元花费。

  “脑死亡者不但加重了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耗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陈静瑜表示,ICU病人的费用是普通病房病人的4倍,在ICU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人的花费又是抢救成活病人的两倍。目前大医院ICU一床难求,大量资源耗费在100%不可救活者身上,真正意义上需要抢救的病人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据了解,脑死亡概念产生于法国。1959年,法国学者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上首次提出“昏迷过度”概念,并开始使用脑死亡一词。目前,“脑死亡”概念已经被世界医学界广泛接受,全球大概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脑死亡立法,承认被确诊为脑死亡就是人的死亡,其社会功能终止。

  陈静瑜告诉记者,通过三年的呼吁,人们对脑死亡的接受程度在发生变化,现在已有六七成的家属,愿意在亲人脑死亡后实现其捐献器官的遗愿。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开始有公民的心脑死亡器官捐献。2016年,全国完成捐献4080例,捐献器官11296,比2015年提高近50%,占累计捐献总量的41%。2017年,超过5000多个心脑死亡的病人做了器官捐赠,其中,至少三分之一的病人属于脑死亡情况。

  “这几年,人们开始关注脑死亡立法,病人和家属也逐渐认可它,我们已经有了群众基础。”陈静瑜表示,脑死亡立法是大趋势,卫生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迫切呼唤脑死亡立法,脑死亡应尽早获得法律上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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