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原副部长矫勇:保护地下水刻不容缓

2018-03-16 11:27:3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彦华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15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 刘彦华)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水利部党组原副书记、原副部长矫勇表示,地下水是国家战略水资源,尤其对我国北方地区,遇历史性特殊干旱,地表水可以干涸,但地下水资源的存在不仅可以保障民生,维持生产,而且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他们看来,对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保护刻不容缓。

  矫勇表示,历史性极端干旱曾给我国带来极度社会动荡。历史上,大范围极重干旱导致大规模人员死亡甚至朝代更替的案例是存在的。比如明崇祯大旱(1637-1643),属于近50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持续7年。首先发生在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然后蔓延整个北方和部分南方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十几座城市连旱7年以上。渭河、泾河断流,海河各河断流,白洋淀等湖泊干涸。当时各州府县志记载:“累岁奇荒,山焦水竭、草死木枯…瘟疫大作,死徒靡依”;“旱、蝗、大饥,骨肉相食,死者相继,十室九空。”严重干旱导致了经济全面崩溃,爆发了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很快席卷大半个中国,最终导致明朝灭亡。再如清同光大旱(1874-1879),旱区范围涵盖黄淮海流域及长江上游和下游,重旱区为陕西、山西、宁夏、内蒙、河北、山东、河南等16个省份,最严重年份山西全省年降水量仅126mm。连续大旱受灾人口达到2亿人,占当时中国人口50%,重旱区死亡人口1300万人以上,对晚清的经济社会是一次沉重打击。

  在矫勇看来,这些历史大旱有以下特点。一是范围广,明崇祯年间大旱波及20个省分,清同光大旱波及16个省份,涉及黄、淮、海及长江四大流域,往往形成南北同旱的局面。二是历时长,明崇祯年间大旱重旱时间连续跨越7年,清同光大旱连续跨越6年,持续干旱使北方地表水因干涸而无水可取,形成灾情累加效应,“累岁奇荒”,越到后期灾情越重。三是连续特殊枯水年。明崇祯年间大旱海河流域7年降雨平均减少28%,最枯年减少47%;清同光大旱山西太原、大同等14个市县连续3年降雨平均减少33%-80%。四是多灾同发,连续大旱往往还同时引发蝗灾,河流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位下降、沙尘暴等生态灾害,经济遭受极大破坏,甚至导致社会动荡。 历史极端干旱导致重大经济社会损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当时生产力低下,虽有地下水却没有手段大规模开发,水近在咫尺,却无法缓解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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