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冀永强:为资源循环利用型企业“减负”

2018-03-14 22:24:3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靳晶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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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主委冀永强为《小康》寄语

  中国小康网北京 3月13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 靳晶)“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每年约12%的速度增长,年产值超过1.5万亿元,解决就业近3000万人。“因为在税前抵扣和税收优惠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在这一产业中形成了一个‘怪圈’:企业创新能力越强,税负反而越高。”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主委冀永强说。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冀永强在企业调研时发现,2015年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并未跟随社会发展而更新,造成同为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所用综合利用资源和利用方式不在目录上的新型企业一直无法享受减免税政策,最终资源循环创新型企业创新能力越强,税负反而越高。同时,由于该类企业所用原料大部分为上游企业的废弃物,无法开具发票,无偿获取后自行运输拣选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无法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无法做所得税税前抵扣,导致税负上升,影响产业的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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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主委冀永强接受《小康》记者专访。

  冀永强建议,及时补充和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内容,将更多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价值的资源类别纳入《目录》,支持与保护新兴产业的发展;打破目前单一的以票控税征收模式,探索以发票为主,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以合同为辅助的多种方式综合控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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