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温思美建议:建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

2018-03-14 20:23:4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14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  殷云)“广东等沿海发达省市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自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以来,出席会议的64名住粤全国政协委员以提案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社区矫正等民生热点积极建言献策。

  针对2009年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温思美提交了《创新社区矫正制度 助力平安中国建设》提案,建议在广东等沿海发达省市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即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社区矫正,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2009年《关于在全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印发后,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全面试行。温思美在提案中提出,试点以来,社区矫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授权、管理手段不多、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提案建议,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填补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空白。温思美还建议,在广东等沿海发达省市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队伍,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配备具有司法警察身份的执法人员,并按实际需要补充相关编制。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权限,推动社区矫正警务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的强制力和权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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