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黄震: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03-14 10:13:3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田苑淯颖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13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田苑淯颖)近年来,随着基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网络食品行业的兴起和高速发展,网络食品以其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欢迎,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加入其中。但网络食品的卫生、服务质量等却不容乐观,这直接影响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会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震作出题为《建立全社会协同共治的网络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大会发言。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已成为我国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黄震认为食品安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食品从生产到流通、从田头到餐桌,食品生产链长、“风险点”多,食品安全监管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基层监管人员编制不足、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食品监管涉及农业、工商、市场、环保、卫生安检、质量监督、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九龙治水,往往力不从心。

  二、网络食品交易的电子化、虚拟性和跨区域性(跨省域)等特点,“影子”餐饮企业、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第三方配送等等,给行政管辖、调查取证、食品安全监管等带来新的很大挑战。传统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常常是堵不胜堵、防不胜防、管不胜管。而网络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因此政府不应过多地将食品安全职责包揽和集中在政府部门手中。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从单向管理走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向社会协同共治转变,必须让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发挥食品安全主体作用。为此,黄震从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完善网络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监管

  鉴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针对当前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空白和薄弱环节,以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滞后等问题,抓紧建立覆盖网络食品全产业链的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网络食品产、销、储、运标准体系,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和违法处罚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网络食品有效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有效监督、社会共治的重要基石。加紧建设食品安全大数据信息共享网,实现食品安全数据信息政府与企业(包括第三方平台)的对接,做到数据同步,实时更新,许可信息共享、食品安全社会评价和投诉信息共享等;做到食品经营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注册登记等信息公开可查询。让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上无证、套证、借证、假证企业无法生存,使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得以落实。

  三、建立网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年已发布《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应尽快全面建设网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建立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及严重失信者黑名单,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对失信主体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效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最大程度保障食品安全。

  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要大力培育网络食品行业协会,加强网络食品行业自律自查自建,完善网络食品安全治理的社会组织体系,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公信力、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涉及网

  络食品安全评估等方面要吸收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鼓励其做出独立的政策建议和评估意见,健全对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约束。

  五、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建立从生产到流通、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数据平台和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构建国家网络食品监管体系,建立网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理机制,执法检查部门与网络监管部门的网络实时等联动机制,实现网络食品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发布。充分利用网络食品APP中的星级点评、打分和文字点评等,进一步加大消费者参与网络食品监督的力度与深度,形成全民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作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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