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保障》

2018-12-15 12:12:1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七月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由此带来一个新的想法,比如说从企业的角度讲,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角度讲,作为一个法律人或者研究法学的学者,我要给一个建议的话,我想尽量不要打官司,尽量把合同,把契约等等前移,你一旦启动司法程序,一旦进入诉讼等等这样的司法阶段,可能就会面临着财产的保全、冻结、扣押,一系列的法律手段和司法措施的采取。假定说官司赢了,三年五年以后赢了官司,你把钱拿回来了,但是你的企业可能因此停产,你的人工可能已经走掉了,你的原材料供应方方面面已经中断了,你拿回了财产,甚至拿到了赔偿,实际上从生产的角度,从高质量发展角度,你还是一个输家。从最好的企业家角度讲,从最好的法治环境角度讲,最好就是不要去打官司,就跟体育一样的,最好你去运动,最好你有强壮的身体,不要去医院。所以企业最好找一个好的法律顾问,把风险等方面防患于未然,走在前面。

  如果说法治还能做一点什么,比如地方上往往会出现新官不认的情况,新一任的上来了,过去签订的契约,承诺的政策,甚至于已经启动的项目,新上来的领导有的就不认帐,由此也造成很多不利的后果。这种情况可能要加大法治政府的建设力度,要把这样一个法治的权威性,政策、行政的契约稳定性和长期性效率进一步明确,从而在实实在在方面为民营企业,为整个中国的经济比较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后,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政法部门高度重视,高检、高法、中央政法委、全国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各种通知、各种要求、各种指令、指示,非常好,非常及时。但是,我们换一种思维来讲,我们能不能用一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用法治的稳定性、规范性、可预期性,而且是安全性的这样一种特性和规律,为我们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可以预见的,可以安全的,可以有序运行的这样一种环境,而尽量避免中央一说什么我们就要跟着做什么,尽量不要用政策的方式,更不要用运动执法、运动的方式,忽冷忽热的方式来为经济发展,现在的法治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有很好的制度框架、法律规范和法治体系,但是还要更多的从观念、制度和实践的角度来完善好,还要更多把政策,把相关的决定、行政手段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和各方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应有的引领、促进和保障,谢谢,我就讲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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