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选宗旨 追寻世界休闲的城市脚步,缔造中国休闲的最高荣誉。 二、参选条件 1、参选的休闲典范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涵盖休闲领域,例如旅游、度假酒店、休闲餐厅等等。 2、符合休闲大奖的精神内涵,并由推选委员会审定通过。 3、组织性与公共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地方党政机关或其它合法的群众组织、社会团体有组织地从事的公共服务或公共行政活动。 4、示范性与推广价值。申请项目为在同类项目中具有极大代表性,对休闲方式倡导、休闲城市建设、休闲产业发展具有指标意义,具有推广价值。 5、创造性与先进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既积极发展原有休闲产品,又适当引入新的休闲理念,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6、效益性与发展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已被事实证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并且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性。 附件下载 |